2022.3.24 |VME顧問-五臺山
目前全台無預警停電狀況日漸頻繁,3月3日高雄興達電廠發生意外,造成全台多個地區無預警停電,而日前內湖半夜又無預警停電。假設未來員工在執行職務時,工作場所臨時大停電,那公司該如何處理呢?目前企業多採以下幾種方式:
讓大家原地待命,等待電力恢復。
此方式會損害一定程度的公司利益,因為待命期間屬於雇主指揮監督之範圍,故待命期間的薪資必須照常支付。
企業應事先進行預防措施,若真的無法確定什麼時候會復電,建議可與員工協商當日請事假(因未給付勞務),勞資合意則無須薪資計算或安排補班等其他程序。VME建議
停電時間不給薪
由於工作場所停電不可歸咎於勞雇任一方,因此若是雇主因為停電期間無法工作,要求員工返家,則當日之薪資可以交由勞雇雙方自行協商;但若雇主要求員工在停電期間待命,等待復電後繼續工作,則期間薪資必須照常支付。
企業應在人資管理公告中列入停電期間之管理方式,以利發生突發意外時,人員仍可進行日常作業。VME建議
讓人員自行選擇繼續工作或當日改請事假,但提前回家者周末需進公司上班
此作法看似沒問題,但卻會造成人事成本上升(補班當日視同加班)、隱藏成本增加(如:電費、水費),更甚至可能會違反一例一休的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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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時可能會違反勞基法,或甚至產生勞資爭議,建議企業應該要注意是否有選擇此方案的必要。VME建議
管理建議統整
- 若停電當日,雇主判定依然可以照常工作:建議工作時間不做調整,避免將補班時間安排至休息日或例假日,而造成人事成本及隱藏成本增加,甚至衍生勞資爭議。
- 若停電當日,雇主判定人員無法照常工作:建議企業可與員工協商,請員工當日請事假。如此一來,便沒有薪資計算之疑義,也可避免安排補班等其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