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試用期員工也有風險?!淺談非正職人員的勞資關係
2021.12.1 / 勞基法 / VME
試用期是勞資關係的起點,也是雇主評估員工的關鍵時期,許多企業會一次進多位新進人員,再從中挑選合適的員工。本文將從勞動法令的角度,淺談試用期的注意要點,並探討試用期考核對於勞資雙方的影響。
勞動合約書-勞動給付的對價關係
- 勞動合約書內應包含:薪資結構、福利項目、差勤時間、勞務給付…等與勞動法令相關之條件。
- 在勞動法令方面,勞動合約書與各條件相關的考核項目皆為公司與人員互相往來的重要關鍵。
- 勞動合約書的內容除了要合法之外,也與「對價條件」有相當深刻的關係。
試用期-與正職享有同等權利
- 試用期通常為期三個月。
- 在台灣,勞基法並無試用期的相關規定,故以勞動法令而言,試用期的人員與一般正職員工所受的保障與權力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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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5 (三) 下午2點|點此立即了解(已結束)